我現在在上海工作,已與單位簽下三年合同,但我打算明年2月份辭職,請問我需要如何辦理手續。我們并未規定違約金,如果我提出辭職,一個月后是否可以離職?提出辭職需要什么證明嗎?怎么證明我已經提出辭職一個月了呢?另外,我的戶口在外地,公司也并未為我繳過四金,只繳過幾個月的外來人員綜合保險。

熱心網友

單位是否為你繳納了保險與你辭職沒有直接關系,社會保險是單位必須為勞動者繳納的,現在對于不為勞動者上保險的情況,有關部門一般都會做出比較嚴厲的懲罰,你可以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反映情況,這樣單位會受到一定經濟處罰。另外,一般情況下,勞動者單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申請且提前30天書面告知用人單位的,用人單位都會同意你的離職請求。

熱心網友

首先你要按勞動法來操作.提前一個月提出離職.之后按公司規定來操作.4金是一般的企業事業單位都必須辦理的.

熱心網友

最好和你公司的上司或管人事的(最好跟你關系還不錯或為人不錯的)商量一下,一般都不會為難你的.這樣你以后在業界也不會口碑不好.不要為了怕賠一點小錢,給人不好印象,那才是大損失.

熱心網友

按照正規手續應當提前一個月提出辭職申請,像你這種情況還未滿勞動合同期限,對用人單位造成損失要承擔賠償責任,其實他們就為你買了幾個月的保險,我覺得還是乘年底回家過年——溜走,也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熱心網友

提前一個月向公司提交書面辭職報告,協商接觸勞動合同,如果公司因你的辭職遭受了損失并要求賠償,你需要解決好賠償問題才能辦理好正式的離職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