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我最愛的人,也是最愛我的人,可她切傷痛我的心。我和我(25歲)女友(21歲)都是初戀,她把第一次給我,在我們談一年多時間,她為我懷孕過2次(很對不起她)。今年7月份她提出分手,原因說她配不上我,說我是大學生,怕連累我,怕被周圍朋友會笑我,說我娶一個連小學一年級都沒畢業做老婆。我從來都沒有嫌棄過她和這種想法,但是盡最大努力返回這段感情,最終還是失敗;最后她喜歡上30歲的同事(我們之間都認識,他也來過我們住的地方),認識才3個多月就什么要結婚手續全部辦法,她現在非常后悔當初這么沖動做這個決定,我也知道她到現在還是非常喜歡我。前幾天晚上她過來找我,我本想不理她,可她在我面前一直掉眼淚,說真了選錯人了,那晚她跟我發生關系。現在想起來非常后悔那晚,可她跟我發生關系一點都不后悔,還送我一件她自已做的衣服給我,我不知道為什么會這樣。她走之前對我說她很想跟我在一起,想跟那個男離婚,我還能接受她嗎?我要什么方式去接受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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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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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那晚你做錯了。在怎么說她現在是別人老婆。沒有賣后悔藥的。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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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還愛她,那么你會包容她的一切;如果她還愛你,那么她應該祝你幸福;如果你不愛她,那么祝福她找到一個愛她的人;如果她不愛你,那么你也要祝福她找到一個愛她的人。 最后:愛是給予而不是索取。 AD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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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沒有后悔藥賣的,她后悔了,但是已經晚了,她應該為她的選擇負責任。也許她會痛苦一輩子,但是如果你也摻雜進去的話,你,她和她的老公三個人都會痛苦一輩子。你要把自己撤出來,不要讓她再活在你的陰影里,讓她去學會去享受生活,也讓你去尋找自己的真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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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也許她是因為愛你才選擇放棄你,現在她同樣是因為愛你又選擇接近你,面對這份感情,你應該好好考慮。她這樣做也許對她現在的老公太不公平了,不管在什么時候權你都不要破壞別人的家庭。你應該有你全新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