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換一個行政人事經理,我們的福利就減少一塊,現在連探親假也沒了。公司這樣規定,誰也不敢吱聲。到那里去說理去?
熱心網友
跳!要不你來當人力資源經理.民營企業是這樣的啦.
熱心網友
不管人事部門經理怎么換,在你當初和公司簽合同的時候你就應該把要求提出來,萬一有改動,也不會弄到合同上是不是?建議以后你應該未雨綢繆!
熱心網友
我們這從來就沒有過探親假,探親假適用于事業單位,所以就指望了?,F在什么都不多,就是人多,你不干有一隊的人排著呢?打官司、找政府都是浪費時間,你能得到多少滿意的答復呢?還是忍著吧,要不就再找個好單位。
熱心網友
我都習以為常了,現在的社會就是這樣,不允許說實話
熱心網友
找工會,找政府,用法律說話,這需要斗爭,等是等不來的。你也可以選擇改換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