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中山市的勞動法2004年更改過嗎?是什么時候,怎么沒有文件?請問中山市的勞動法2004年更改過嗎?是什么時候,怎么沒有文件?因為公司跟部分老員工(工作了7年.8年.10年的)解約而沒有提前通知,員工要求公司給予合理的補償,勞動局說勞動法改了(中山人大改的),沒有任何補償.請問這樣合理嗎?公司還要求一些老員工續簽半年的合同,員工們覺得不合理,就拒簽,勞動局說不簽的公司隨時可以解雇,不作任何賠償.這樣工人們不就沒有任何保障了嗎.

熱心網友

勞動法是全國人大制定的而不是中山市制定的.中山市只能根據全國人大制定的勞動法制定地方性法規,但地方性法規必須符合人大制定的勞動法,不得超越勞動法.恨顯然,中山市的做法違背了人大制定的勞動法.所以,你們可以據此通過法律途徑連中山市勞動局一并作為具有連帶責任的法人告上法庭,申請法院依法保護你們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