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律師和網友:企業的注冊資金是指企業的實際資產?企業的現有資產?企業的現有貨幣?企業注冊所需要的資金?隱形財產算不算?地方政策照顧價與市場價之差算不算企業的資產?該企業是改制企業,企業的實際資產數億元,改制“拍賣”價格七千多萬元,注冊資金二千萬元,這樣的注冊資金對嗎?這種實際資產與改制競拍的資產之間的差算什么資產?改制競拍的資產與注冊資金之間的差又是什么資產?這兩個差之和的資產是誰的資產?合法還是違法?為什么? 問題補充:十分的感謝各位網友的熱心答復!補充:該企業原為國有企業,其中肯定存在著問題;特別是在“競拍”現場三人中有一人是該企業的原法人,其他二人是原法人安排的托兒,托兒參加“競拍”的報名所需要的費用730萬元/人全部是由原法人一人支付的。
熱心網友
人生不過百來年,應當快快樂樂每一天
熱心網友
這不就是國有資產流失嗎假招投標,圍標報審計署和紀委咯,現在都在搞保先工作
熱心網友
暈死連這個也往這里發呀!這是游戲網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