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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因解放戰爭時四戰四平,第五戰才終于取勝得命. 四平網址,有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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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四平:修一條路毀五處古跡 金代遺址被破壞 -------------------------------------------------------------------------------- 2003年09月04日 16:29 深圳新聞網 長春9月4日電(記者 王健民)吉林省四平市有關部門在修建環城公路時,未待考古部門對區內文物搶救發掘即強行施工,致使5處金代遺址被不同程度破壞。此事引起省領導高度重視,省文化廳與四平市政府已聯合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 殘陶碎瓷,遍布在新土上 記者在現場看到,被損壞的5處遺址,一處為金代磚室墓群遺址,一處為金代寺廟遺址,另外三處為金代村落遺址。5處遺址距今均有800多年歷史。 在四平市環城公路雙丫樹段施工現場,陶瓷碎片和殘磚斷瓦隨處可見。吉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文物管理部主任李東指著一塊瓷片說:“這是龍泉窯瓷器,一般多出土于金代墓葬之中。” 前坡林子路段的一個涵洞施工現場旁,路面已被推土機壓得異常堅實,這里是遺址的中心區域。 李東介紹說,四平地處古代中原文化與北方文化交叉的十字路口,曾有多種古代文化在此存在和交流。這幾處遺址的發掘,對研究四平地區的考古文化譜系有重要意義。 “這是《文物保護法》頒布不到一年時間里,吉林省發生的最大一起破壞文物事件,令人震驚。建設部門在知情的情況下,還如此公然破壞文物。”吉林省文化廳文博處副處長李剛說。 帶有各種紋飾的陶片,敲之鏗然有聲的青磚……在四平市文物管理辦公室,考古人員從施工現場搜集到的20余件文物擺了滿滿一桌子。 久拖不決,古跡終難逃厄運 李東介紹說,去年3月至6月,吉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按照省公路勘測設計院關于四平市環城公路的設計線位,組織專業人員對公路沿線作了兩次考古調查,發現遺址5處,共涉及面積近4萬平方米。其中兩處遺址在四平市文物志中有記載,另3處為新發現遺址。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吉林省考古所制定出四平市環城公路文物保護工作的資金預算,共18.5萬余元,并于去年6月27日向省公路勘測設計院和四平市交通局下達了書面通知。通知中附有5處遺址的方位標識。去年7月,省公路勘測設計院向四平市交通局下發了公路設計文本,將考古發掘費用列入工程預算。但在此后的一年多時間里,省考古所未得到四平市交通局的任何答復。 今年6月,四平市擬開工建設環城公路。7月1日,李東親自到四平市環城一級公路建設指揮部下達了一個書面通知,要求與對方簽訂考古發掘協議,并保證一個月至一個半月的考古發掘工期。但此行仍然沒有結果。 8月初,四平市文物管理辦公室在5處遺址旁立了10面橫幅,上寫“此處為古代文化遺址,未得文物部門批準,不準擅自開工”等字樣,并附有文管辦電話。幾天后,除一面橫幅被人扔到玉米地中外,其他橫幅均不翼而飛。 8月中旬,四平市環城一級公路建設指揮部與省考古所聯系,擬簽訂考古發掘協議書。由于指揮部提出只能給付3萬元,與考古發掘預算相差太遠,雙方不歡而散。 8月18日,四平市環城公路正式施工,遂造成大面積文物破壞。次日,四平市文管辦向指揮部下達了停止施工的通知。但直到25日,施工仍在進行。 古跡遭殃,緣于“無知者無畏” 是什么原因讓四平市有關人員如此膽大妄為地破壞文物呢?從采訪的情況看,其原因一是他們缺乏文物知識和法律知識。二是他們認為,修路是利國利民的事情,為修路省一點錢無可厚非。 四平市近年來財政困難,其經濟總量在吉林省9個市(州)中位居第八。市公路建設指揮部一級公路建設辦公室主任孔令政說:“為修這條公路,我們精打細算,恨不能一分錢掰成兩半花。”全長43公里的環城公路總投資約7億元,其中50%為銀行貸款,其余為省交通廳補貼和地方自籌,其中地方自籌部分缺口約一億元。 在資金短缺的情況下,四平市政府制定了一個“誰的孩子誰抱走”的解決資金難題的方案。即涉及哪個部門的費用,由哪個部門設法減免和解決。為此,市政府在去年10月10日印發了一個《四平市公路建設有關政策的通知》。通知第15條稱,免收文化部門征收的文物勘探費、文物挖掘費。這個《通知》為四平市交通局拒付考古發掘費用提供了“充足”的理由。而直到今年8月,吉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才看到這個通知。 “作為地方政府,根本無權減免這項費用,而且這個通知對省考古所也沒有任何約束權。”李東說。《文物保護法》第31條規定,凡因進行基本建設和生產建設需要考古調查、勘探、發掘,所需費用由建設單位列入建設工程預算。 “我們在四平生活了這么多年,咋不知道那里有文物?”“那些磚頭瓦塊也能叫文物?”記者在四平市采訪政府官員和施工人員時,經常可以聽到這類說法。孔令政表示,他只是在這幾天才開始學習文物保護方面的知識,但“對于什么是文物還不太清楚”。 “在許多人心目中,似乎只有兵馬俑、金銀器皿才算文物。而在文物工作者眼中,一片碎陶、一塊破瓦都像金子般珍貴。”李東說。 文物保護,可以“討價還價”嗎? 在考古發掘費用問題上的分歧是導致此次破壞古跡事件的根源。建設部門和文物保護部門在此問題上各執一詞。 其實,建設環城公路,并不是四平市交通局與吉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第一次打交道。兩年前四平市建設另一條公路時,兩個部門就發生過交往。而那段并不愉快的經歷為此次破壞文物事件埋下了“伏筆”。 四平市公路建設指揮部一級公路建設辦公室主任孔令政說:“那時文物部門提出了16萬元的考古發掘預算。經過協商,最后我們支付了7萬元。因此我們認為他們的預算是具有彈性的。”他表示,這一次交通部門并不是不想拿考古發掘經費,只是想通過“討價還價”少付一些費用。 關于考古發掘預算是否具有“彈性”的問題,李東也是一肚子苦水。他說:“本來嚴格按照規定,預算是一分錢都不能少的。但在實際工作中,哪一家施工單位也不會痛痛快快地照單給錢,與他們討價還價是沒有辦法的事。” 吉林省文化廳文博處副處長李剛認為,文物保護部門制定的考古發掘預算是有科學根據和政策依據的,但施工單位基本上都存在“少拿點兒是點兒”的心理。經過幾輪協商,往往最后落在實處的經費都要大大低于原預算。“我們歡迎有關單位對考古發掘預算進行監督,更希望國家能夠出臺制約施工單位的政策,讓文物保護工作不再為錢發愁。”李剛說。 四平信息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