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蓋章這一條是阻礙MPA在中國畸形發展的根源,MPA沒有前途是必然的結果,因為想報的人大多當打之年,正是單位的主要勞力,大部分不會同意,即使單位同意了,還有人事部門,特別還要省級人事部門,沒有人事部門關系的人就只有放棄,奈何?

熱心網友

聽說省人事部門不會很難,國家不是支持嗎 我想知道要幾個章 比如一個鄉鎮公務員除了本鎮蓋章 是否還需要縣組織部的同意 再到省人事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