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妻子脾氣不和(感情沒問題),她脾氣很暴,我們很容易發(fā)生家庭暴力,我做事處處小心,生怕惹著她,工資卡全部上繳,聽之任之,但還是無法避免,她已懷孕3個半月,1.她要我"先"提出離婚,我該怎么辦,能提出離婚嗎?(我不想離,原因是她已懷孕)2.如果是她先提出離婚,法院判嗎?附:我在提問的同時,已被趕出家門,家丑不外揚,只有在網(wǎng)吧詭求各位啦.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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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婚姻法》第三十四條的規(guī)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nèi)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nèi),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痹摋l規(guī)定是從法律上對婦女給予特殊保護。根據(jù)該條規(guī)定,法律雖然限制男方在女方懷孕和分娩后或中止妊娠后的一定期限內(nèi)起訴權(quán),但在特殊情況下,仍可受理男方的離婚請求,即 “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期限內(nèi)起訴離婚 ”法院是應當受理的。從審判實踐及最高人民法院的有關司法解釋來看,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準予或不準予離婚的界限是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而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應當從婚姻基礎、婚后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系的現(xiàn)狀和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綜合分析。我國實行婚姻自由的原則,靠法律的手段維護婚姻的穩(wěn)定并非婚姻立法的本意。婚姻能否維持,能否形成人們所期盼的幸福美滿的婚姻關系,關鍵取決于婚姻當事人雙方的合意,再者,婚姻關系屬人身權(quán)范疇,結(jié)婚、離婚均須當事人自己自愿作出的意思表示,他人是無權(quán)干涉的。當婚姻關系的維持對當事人雙方或一方已失去其積極意義時,法律自然不應該強人所難,而應該更多地關注因婚姻解體的遺留問題,完善婚姻的法律公平救濟制度,盡量將離婚當事人,尤其是無過錯方當事人和未成年子女所帶來的損害減少到最低點,以體現(xiàn)法律所堅持的公平在正原則。此外因為胎兒在未出生前不具有民事權(quán)利能力,而《婚姻法》沒有關于胎兒權(quán)益保護的特殊規(guī)定,故若真的離婚了,只有待胎兒出生后,雙方可以另行解決子女撫養(yǎng)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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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不能在妻子懷孕時提出離婚,但女方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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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不外乎人情,如果你不想離婚,同時你對你妻子還有感情,我想這個問題就不應該是從法律方面,而是應該從如何讓你們之間的關系變得協(xié)調(diào)方面來考慮了。建議你咨詢婚姻問題專家。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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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 可“先”提出離婚但是你要提供這方面的證據(jù)《她逼你先離婚的證據(jù)》這樣法院在判決的時候會 較多照顧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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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嘛承擔的責任比女人本就多一點。要忍受的東西也肯定多一些,在你說的那種情況下,還是暫時保持婚姻關系比較好。畢竟你還是喜歡孩子的啊。但如果她經(jīng)常無理取鬧的話,可以保持距離的嘛。比如分居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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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不會判的。我有一女性朋友和我說過,她去咨詢過。專業(yè)術(shù)語我說不上來,但是意思可以表達清楚。就是法院是不會判你們離婚的。原因就是你妻子已經(jīng)懷孕。至少在你妻子懷孕期間至孩子一周歲這段時間,法院是不會判你們離婚的。如果你們之間還存在感情的話,你就試著慢慢改變。女人在懷孕期間,情緒起伏很厲害 ,脾氣會比平時更難琢磨,或者是暴躁。你應該多關心她,不一定就是遷就她。如果是因為孩子現(xiàn)在勉強維系,以后再去離婚,那你還是趁早不要把寶寶生出來。要對孩子的以后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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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認為你要明白你是否愛他,如果是,那就應該忍受他的一切優(yōu)缺點。 如果不是,那另當別論了。你對此清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