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根據我們當地的地圖做了一個電子版的.放在網上.ncgo5.com我這樣做是否侵犯了地圖出版單位的著作權?如果是怎樣做才能不侵權.如果電子地圖不作為商業用途是否就不侵權了?請知情人能詳細告訴我.

熱心網友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三條規定,本法所稱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創作的文學、藝術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工程技術等作品:(七)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所以說地圖也是受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該地圖的作者就具有信息網絡傳播權,作者可以許可他人使用該權利,被許可人必須支持報酬。你將當地出版的地圖制作成電子地圖放到網上發表,未取得該地圖作者的許可,你將該地圖以電子地圖的形式放置于網上,不管你是不是以此為營利,都侵犯了作者的著作權。如果想不侵犯著作權,必須經得作者許可,然后交付費用,才可將其制作成電子地圖,當然你會想作者可能不會發現,但是不怕一萬,只怕萬一,因為行為本身違法,不是說你發現了才違法,所以你最好是取得許可后再制作。

熱心網友

不會有責任的。。 鬼知道你把地圖放在哪個網站。用的是哪個地圖的版權!

熱心網友

應該和出版單位先說一下,他們同意就可以了,也可以寫份書面授權書什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