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在外地有個情人,跟我坦白了一切說要回來跟我好好過。因為他們的事情離婚了,我老公還讓她前夫敲詐走了一筆巨款,那個女人又離婚了,據說是協議離婚,她主動放棄孩子、財產。弄的我老公覺得特別對不起她,總是偷偷給她打電話安慰她,甚至比原來沒有被發現時打得還多,我把道理給他講得很清楚,而且他的朋友、父母也在勸他不要再和那個女人聯系,可是他就是做不到。他總說開始是他對不起我,做錯了事情,但后來他沒有再做對不起我的事情。我提出他不斷地給那個女人打電話,他不認為是錯的,他可能覺得只有上床才叫對不起我。他生日那天那女人給他發短信稱呼他為“我的愛棒兒”,你們說他們之間能了斷嗎?他們的事情最早是被那女人的老公發現的,到現在已經一年了,我知道真相也8個月了,他們現在還這樣,這婚姻我還有必要維持嗎?
熱心網友
有必要 你比那個女的愛你老公少嗎? 不要給你老公唱黑臉 要好好對你老公 比那個女的更好.... 我想你老公也是個有心的人
熱心網友
沒有必要再維持下去了..既然食之無味.還是放手吧...也許前面有更美好的未來在等著你呢??何必在一棵樹上吊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