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女友在同一市區的不同縣,是大學戀人,但她的家人堅決反對,但我兩人一直都在私下經營彼此的愛情,后都考取了公務員,工作穩定了,因為是真心相愛,舍不得這份感情,為了兩人在小家庭,我的家人花了很大的力氣幫我調到了她所在的縣城,二人并私下領了結婚證,但在她的父母知曉一切后,通過做思想工作,說我孤身一人,又無經經濟基礎,又無相貌,無住房,和我一定會過苦日子,現在她真的居然推翻一切要我盡快和她辦離婚手緒,要知二人已相戀七年了,而且我調過去才兩個多月,我是真的非常愛她,已把她當做了自已的親人,可又不忍她的處境,我很矛盾,我該如何是好?

熱心網友

一個大男人在做工作調動時,難道就沒有和她商量,如果當初商量了,那她這么做就有些太薄情寡義了,這樣的女人不要也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