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3年地方錄用的公務員,但對現在的工作環境不滿意,請問我還可以參加別的部門和地方的考試嗎?

熱心網友

可以

熱心網友

可以啊,只要你單位肯讓你走.因為如果你考上了,但是你單位不肯給你轉檔案,考上也沒有用。

熱心網友

只要你現在的單位給你開同意證明就可以

熱心網友

難度較大。

熱心網友

可以呀,公務員當年不可以考,過了一年的實習期就可以考了;不過你還要和你的單位做好溝通,到時你還要開證明呢,因為要轉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