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心網友

以前清朝或者民國簽定的割讓領土的條約 割讓出去的是不可能要回來的 畢竟是當時的合法政府割讓出去的 租借的 到時間后都可以通過談判回歸 比如香港 澳門至于沒有合法政府簽署條約被占領的領土 我們是一定要回收的 由于歷史原因 不能全部回收的 也要通過談判 找到一條合適的解決路線這里指的合法政府是 清朝 和當時的國民政府 至于袁世凱 和軍閥 那些都不算不過可以翻翻歷史 幾乎中國所有的領土爭端都是在1949 年以前埋下禍根的 49年以后的問題都解決了 這就是麻煩的地方 因為前一個政府的事 很多都不能解決了但是領土主權涉及一個國家最基本的權益和臉面 不然就不會有那么多因為領土爆發的戰爭了 所以一定不能妥協

熱心網友

弱勢何從談起?熱衷又何從談起??莫名其妙的問題,問問題不要太主觀

熱心網友

幼稚。你以為國際條約(指大清定下的)說廢就能廢?聯合國憲章規定,各國有遵守各種國際條約的義務。

熱心網友

現在我國不是處在最弱的時候。

熱心網友

劃分分界并不是處于弱勢就可以放棄的一項基本的權利,如果放棄別的國家一定會更看不起我們

熱心網友

解決邊界的爭端是早晚的事,現在解決也沒什么不對;最主要的原因我認為是為了改善和鄰國的關系;創造一個和平發展的空間和環境;爭取印度、俄羅斯以及其他國家對我國在臺灣等事情上的支持,我認為這是最主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