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他相互喜歡,但現在不得不分開.因為他家里給他訂婚了,是和一個他只見過兩次面的臨村女孩,他說與那個女孩沒有共同語言,也不喜歡她.但母命難為,他母親因為他要退婚,都氣病了.訂婚時他家給那個女孩家一萬多元的財禮,在農村算多的了,退婚,錢就等于白扔了. 我盡量不和他聯系,但總能偶然相遇.我時常想起在一起時的美好時光. 我倆說好了作好朋友,但發覺做起來很難.為了忘記他我換號碼了(沒告訴他). 我該怎么辦?換號碼不告訴他,這樣做對嗎?我和他是做好朋友?還是什么也不做,當成陌生人? 附注:我是北京的,他是外地的,但都在北京工作.那個女孩在他老家沒工作.

熱心網友

幸福是靠自己爭取的,也許家庭是負擔,但是現代社會就應該自由占第一位,我認為你們應該坐下來談談,同時做雙方父母的工作,選擇了就不后悔。

熱心網友

錢買不來幸福。彩禮是可以適當反還的。不要因為一萬就賣自己的幸福啊。錢賺得到,幸福賺不到。告訴準新娘,讓她提出退婚,你們就不用損失了

熱心網友

為什么不為自己的幸福奮斗一下呢?

熱心網友

好象是挺難哦!看他的意思吧,和他好好商量,陪他回老家去看看如何解?Q。現在你就和他好好交往,不用?┑錳啵蒼S交往中你???K不合適呢!(也說不定)如果真的已?私定終生,那就好好做他父母的工作吧!

熱心網友

你們的生活差距太大了,以后的磨和多著呢,找一個和你的生活環境差不多的做男朋友吧,至少以后生活和思想上差距不會差太多!

熱心網友

難道你們的愛情就被這一萬多給賣了,難道也就只值一萬多嗎

熱心網友

為了1萬塊錢就犧牲一輩子的幸福太不值得了...既然你們都在大城市里工作應該是比較合適的. 如果你們共同存錢給他的父母一萬,不知道是否可以得到他父母的原諒, 而且你們在北京應該很容易掙出一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