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歲未婚的他和31生過孩子離婚的我相愛了(孩子和前夫生活)。他害怕假若和我在一起了,壓力太大他承受不了。但是我敢保證他非常非常的喜歡我。他寧可找一個門當互對 的,也不敢娶我。他到沒有這樣說,但事實是這樣。他選擇那樣的人能幸福嗎。他心里喜歡的是我,他能找個這樣的人代替我的位置嗎。我是做不到忘掉他,一個人喜歡另一個人,是很難找到另一個人代替的。我想爭取他,我已經坦白的和他說了,我會為他加油,支持他,給他力量選擇我的,我不反對他選擇別人,但是要是選擇別人的話,一定得是他真的喜歡的人才行,我也一樣要是我和別的男人在一起了,也是我得喜歡他才行。我不會勉強自己為了結婚而結婚的,所以我現在、想爭取,我要去離他近的城市去工作,請問大家我這樣做對嗎。謝謝多多給意見我這樣做幼稚嗎。我覺得光是門當互對好象是不夠的,因為沒有愛會影響夫妻的性生活,和一個自己不喜歡的人過性生活可想而知,不會好的。會影響夫妻感情的。
熱心網友
他既然寧可去找個門當戶對的也不和你結婚,那和他在一起還有什么意思,他這是真的愛你嗎?愛你就可以問你做任何事情,可以放棄任何事情,可以克服任何事情,能嗎?不能的話就不是,不要自己騙自己,最后受傷的還是自己!不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