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截委員公,具體是做一些什么的呢???能詳細點嗎像這種地方每個城市里都有嗎,一般怎么去找呢?謝謝了
熱心網友
仲裁委員會,是解決經濟糾紛除人民法院外另一個專門解決糾紛的組織機構。它主要是對民事主體之間除婚姻糾紛、繼承糾紛、行政糾紛等以外的民事糾紛進行解決。仲裁機構的仲裁員主要由仲裁委員會聘用而產生。當事人在發生糾紛前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如發生糾紛由某某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也可以在發生糾紛后,雙方協商約定由某某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如雙方在合同中沒有約定或者在事后沒有達成仲裁協議,仲裁委員會是不會受理的。否則就是程序違法,這樣裁決出的裁決書會受到人民法院撤銷。 仲裁委員會解決民事糾紛它比人民法院更方便簡捷,也較公正。首先它采取的是一裁終局制,即是裁決書已經做出即發生效力。不象法院判決是二審終審制,這樣就比較簡捷。二是其仲裁員當事人可以自由選擇,當事人在向仲裁委提出仲裁后,仲裁委會拿出仲裁員名單,讓當事人在其中間選擇一名仲裁員和首席仲裁員,另一方當事人也同樣可以選擇仲裁員和首席仲裁員,如雙方所選擇的首席仲裁員不一致時,則由仲裁委指定首席仲裁員。 仲裁員委員會不一定每個城市都有。但大一點城市一般會有的。你如果要找仲裁委員會,可以通過當地政府法制辦公室詢詢問,一般都會告訴你的。
熱心網友
仲裁委員會,一般分兩種,一是勞動仲裁委員會,主要仲裁勞動糾紛;一是一般所說的仲裁委員會,主要仲裁民事糾紛與經濟糾紛等等,但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糾紛,必須經過當事人的協商選定,意思是,必須當事人都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否則,只能由法院判決.
熱心網友
你是不是打錯了?是仲裁委員會吧?仲裁委員會就是仲裁的地方一些人可以約定當非人身關系(比如收養、撫養等等)發生爭議時,不去法院,去仲裁委員會仲裁(必須有書面的仲裁協議),同樣可以解決爭議,而且時間較快、費用較低。此時由于有仲裁協議,所以法院不會受理此爭議一般地方都有,但與法院不一樣,不是由國家系統的組建,各立各的,互無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