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前段時間被老板沒經過我同意,被作為民辦學校的法人代表,后來我才知道我是法人代表,我又找老板去勞動局改法人代表,到了勞動局拿了原來申請法人代表的資料出來,沒有取消。問是否法人代表還有在嗎?(之前是老板騙我拿我復印件來辦電腦證,現在沒通過我同意來辦法人代表,也沒有我的簽名。問此法屬違法嗎?現在拿出原件后,我法人代表責任還在嗎?老板說原來申請法人代表的表拿出就沒事的。請高手幫幫,這問題麻煩了我很久了。謝謝!
熱心網友
你要小心啊,莫名其妙作了法人代表,往往隱藏著不可告人的陷阱!報紙、電視此類報道多著呢。而且,民辦學校的登記機關是民政局。關勞動局什么事?法定代表人的變更必須辦理登記手續,僅把材料拿出來,沒有任何法律效果。你麻煩大了。所以,告訴大家,不論做什么,如果需要提供身份證復印件,一定要在該復印件上注明此次的用途,并寫上“再次復印無效”字樣。記得一定要寫在復印的圖像上,不要寫在空白處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