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生,通過所有課程,考辦答雖同意報考但成績合格后仍需畢業證才可辦理合格證,否則作廢,我該怎么辦?我是一個自考法律本科生,所有單科已經合格,但是畢業證要到明年三月才能領到,看到新浪網上有刊登了司法部的公告說可以憑證明報考,于是我打電話給司法考試辦公室,結果是這樣回答的:他說國家司法部雖然是同意報考,但是等你成績出來以后還是要交驗畢業證才可以辦理法律職業資格證,否則做廢,那么我就不明白司法部為什么要讓我們報考又不能辦理合格證呢?那么我該怎么辦?考過了還有用嗎?我花了一年的時間在準備了,結果現在是這樣的情況!求各位老師同學們知道的幫幫忙,按理說應該是可以報考就有資格拿合格證的啊,起碼我個人是這么認為的!跪求幫助!我已經辭職一年到學校專門準備這個考試,我不希望明年還要再考一次!
熱心網友
你現在就都過了,為什么要明年三月才能拿畢業證呢?一般畢業證都在七月或是十二月發,你怎么要那么久?你如果是四月份就通過了論文答辯,七月份就能發。要我看最好的辦法,就是聯系你的主考學校,早些拿到畢業證,這個是可以操作的,而司法部的規定,你是無法改的。全國都是這樣子,就像你考自考的本科,報名時,沒有專科畢業證也可以,但是發畢業證時,必需要你的專科證原件,進行審查,這個很正常呀。聽我勸告,快些聯系學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