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遠華案主犯賴昌星一直呆在加拿大,中國司法那他沒轍,這次胡主席訪問加拿大,有沒有可能通過一定的方法把他帶回來接受審判。
熱心網友
西方國家是三權分立,政府代表的行政權和法院的審判司法權是分離的,相互不能干預。加拿大政府很難把眾所周知遠華案主犯賴昌星交給中國.愛莫能助.如果加拿大國家只有一個權力機關就好辦. 對于賴昌星最后的結果,是由法院說了算,移民局只能作為主張權利的一方在法庭上陳述理由,但無權決定。
熱心網友
任何法律程序都是有彈性的,古今中外,是一致的。 這個家伙是要抓回來.
熱心網友
可以通過協調的方式,促使加拿大盡快走完法律程序。任何法律程序都是有彈性的,古今中外,是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