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幫朋友簽了一個合同[合同上是我簽的字],要求另一方還款,但錢朋友取走,有證據.可朋友現不知去向,朋友的太太向法院起訴我,要我還款,我應該承擔責任嗎?
熱心網友
我認為你可以不承擔責任。你介紹說,你是幫你朋友簽了一個合同,要求另一方還款,錢是由你朋友取走,且有證據?,F在,你朋友的太太向法院起訴你,要求你還款。我告訴你,你沒有取走該款也就不存在還款的問題。如在開庭時,你朋友的太太要求你還款,你可以向法庭拿出你朋友取走該款的證據,以抗辯你朋友太太要求你還款的訴訟請求。這樣根據法律規定,人民法院會判決駁回你朋友太太的訴訟請求。
熱心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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