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北京某國企的員工.最近企業要搬遷,領導說上級會按51號文件精神安置我們.想問一問,這個文件是什么內容?哪里能下載全文?另外,還想請教一下,在這個時候,我們要怎樣維護自己的權益?謝謝!
熱心網友
關于印發《關于做好搬遷企業職工安置分流工作的指導意見》的通知 發布單位:北京市經濟委員會 文號:京經勞動[2002]51號 發布日期:2002年04月18日 實施日期:2002年04月18日 用途分類: 性質分類:委辦局規范性文件 各區(縣)經委、各工業控股集團公司(總公司): 為了順利推進企業搬遷工作,妥善安置分流職工,北京市經委制定了《關于做好搬遷企業職工安置分流工作的指導意見》,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企業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北京市經濟委員會 二○○二年四月十八日 關于做好搬遷企業職工安置分流工作的指導意見 為了順利推進企業搬遷工作,完成工業企業布局的戰略性調整,確保首都穩定大局,現就做好搬遷企業職工安置分流工作提出如下指導意見,請結合實際貫徹執行。 一、進一步提高對搬遷企業職工安置分流工作的認識 隨著北京市“十五”計劃的逐步實施,特別是北京申辦2008年奧運會成功之后,綠色環保對北京工業企業的要求越來越高,污染擾民企業搬遷已成為企業布局調整和實現綠色環保的重要舉措。污染擾民工業企業搬遷到五環路以外,是貫徹北京城市發展總體規劃實施綠色環保的必然選擇。正確處理企業調整發展與妥善安置分流職工的關系,解決好搬遷企業職工安置分流問題,不僅是一個經濟性的調整問題,也是關系到社會穩定的政治性問題。因此各有關單位領導要從改革、發展、穩定的全局著眼,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切實把這件事情辦好,實現工業系統“十五”規劃與目標。 二、執行法規政策,嚴格規范操作 搬遷企業要堅持著眼發展、統籌兼顧、因企制宜、人員分類、有情操作、確保穩定的指導思想,圍繞搬遷企業職工安置分流工作,要做到三個結合,即:安置分流職工與企業發展相結合,維護職工合法權益與保全國有資產相結合,無情調整與有情操作相結合。要制定具體工作計劃,明確具體的目標和責任,使這項工作有組織、有計劃地進行,依法維護企業正常工作秩序和社會穩定。 根據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職工安置分流政策規定,制定切實可行的職工安置分流方案。在搬遷準備階段,企業應成立職工安置分流工作小組。工作小組的職責是根據搬遷后企業的生產規模、勞動組織、工作班制、工藝裝備、產品調整等因素,對職工狀況進行綜合分析,并按照“保留崗位職工組織好;調整崗位職工培訓好;無崗位職工安置好”精神,擬定職工安置分流方案。安置分流方案應提交職工(代表)大會審議,在聽取職工代表意見的基礎上,修改完善,并向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報告。 各有關單位應該把對無崗位職工的安置分流作為整個工作的重點,充分貫徹無情調整、有情操作的原則,要著力幫助職工再就業,對于年齡偏大的職工可以通過組織勞務派遣企業來安置。也可根據企業實際確定具體安置渠道,如按照《國有企業安置富余人員規定》(國發[1993]111號令)實施離崗休養等,決不能簡單從事,一推了之。對于確需解除勞動合同的職工,企業應認真執行國家和本市關于解除勞動合同的相關規定。根據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勞部發[1994]481號)的有關規定,發放經濟補償金。 在符合《北京市推進污染擾民搬遷企業加快結構結構調整實施辦法[(99)京經規劃字第200號]文件規定和確保企業搬遷發展資金需要的前提下,可從企業搬遷補償費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資金,作為離廠補助費用于解除勞動合同的職工。離廠補助費按照“總量提取,分檔發放”方法操作,搬遷企業人均工資低于(含)本市上年職工平均工資的,離廠補助費提取比例最高不得超過職工經濟補償金總量的50%;搬遷企業人均工資高于本市上年職工平均工資的,離廠補助費提取比例最高不得超過職工經濟補償金總量的15%。離廠補助費一部分用于解除勞動合同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余下部分可以現金發放給職工。具體比例由企業職代會確定。 為支持解除勞動合同職工參加學習培訓,增加職業技能,實現再就業,搬遷企業可根據職工在本企業的工作年限,發給最高不超過3個月本企業上年月平均工資的就業培訓費。 對涉及企業拖欠職工個人的各種保險費,必須全額補繳,以保證職工的權益;對于拖欠解除勞動合同職工的工資、醫療費、集資款等,在職工離廠時企業應一次性進行清理償還。 三、切實加強領導,加強思想政治工作,確保搬遷企業職工安置分流工作順利進行 各有關單位領導必須把搬遷企業職工安置分流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實行一把手負責制,并納入考核的重要內容。要結合本單位(行業)實際,抓緊研究制定貫徹本意見的具體辦法,確實把工作落到實處。要認真總結和推廣好經驗與好做法,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確實把工作做好。 要充分發揮思想政治工作優勢,加強搬遷企業職工思想政治工作,及時了解掌握職工的生活情況,特別是困難職工的情況,千方百計幫助他們解決生活中的困難和問題。 要大力宣傳國家和本市的有關方針政策,教育職工理解和體諒企業的作法,積極支持企業調整發展;教育職工自覺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維護社會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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