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2年,老公出錢買了車子,和房子(按揭30年)這兩樣全是寫的老公的名字,不知是否是夫妻共同財產?如果離婚,財產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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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2、夫妻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包括: (1)一方或雙方勞動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 (2)一方或雙方繼承、受贈的財產; (3)一方或雙方由知識產權取得的經濟利益; (4)一方或雙方從事承包、租賃等生產、經營活動的收益; (5)一方或雙方取得的債權; (6)一方或雙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8、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來源等情況,具體處理時也可以有所差別。屬于個人專用的物品, 一般歸個人所有。婚姻法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所以你們婚后買的房、車,都應該算夫妻共同財產,如果離婚先協商,協商不妥的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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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樓說得對。  不過有特殊約定的除外(比如有的夫妻書面約定婚后實行AA制)?! ×硗饧偃缡怯脤Ψ降酿B老金、傷殘金、遺產繼承等購買的,那就是對方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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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所有財產都屬于夫妻共有財產,如果離婚應該平分,一人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