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南方人,我老公是北方農村人.自從我結婚后,公公就對我老公說,要遷我戶口分錢,在他們農村,分田,分地,還有樓房拆遷都有錢分!我的戶口在南方,實在是不想遷,遷第一次戶口時,我把遷移單毀了,這次,我公公就對我說,不遷戶口就不是真心過日子,我沒辦法就同意遷了,可戶口遷到北方后,他們根本就不給我看,說村里收走了,還說村里的會計說今年年11月要審核!我沒在農村生活過,也不懂他們湖北十堰白浪農村的制度,所以,我也不知道,該怎樣拿到我個人的戶口,真要是分錢了,我什么都不知道,在他們當地的習俗,只有一個兒子的是不會分家的,而且戶口,與公婆,老公共用一本,說實在話,我很不愿意遷戶口,也更不是為這錢,我就是心理不舒服,為什么拿我的戶口換錢了,我想同過法律來,要回我與我個人戶口有關的東西,包括錢!因為,我知道我要是遷了戶口,以后我老公要同我離婚,我連遷回去的戶主都沒有了.因為我父母在我很小的時候就離異,我的戶口是落在我爺爺戶口上的,我親媽遠嫁香港,我爸過世,爺爺也不在了,你說我以后能回哪了,在湖北人生地不熟的,連個親人都沒有!我真不是為錢,我公公說,分了錢了你也可以把戶口遷回去,你說我往來遷,所以,我現在很想知道,要是分錢了,那錢該不該屬于我個人,或者說是屬于我和我老公的,與我公公無關了,要是我公公,拿了錢不給我,你說我去法院起述,過程又怎么走了,我很想知道這答案,很希望懂法律的朋友,幫幫我,謝謝你們了!我又怎樣去說服我的公公了,他們是窮人,窮怕的那種,把那錢看的很重.
熱心網友
如果是以戶口人頭確定分錢的話,那么,分得的錢自然是屬于你個人的,或者說是屬于你們家庭的共有財產,有你其中的一份. 戶口是否遷移,決定權在你自己; 你應該做你老公的思想工作,幫忙說服他們不要為了那么一點錢,刻意占集體的便宜,而長途跋涉,遷移戶口; 再說,遷移戶口也是花錢的. 從理論上講,即使分錢,也是依照村民的身份分享,也就是說,你只有履行了村民義務,才享有村民的權利,但你肯定不是那里的村民,也不會履行身村民義務的. 就你的情況而言,還是把戶口鉗回來好的.
熱心網友
從法律上說,分到的錢應歸你們夫妻共有。但從你所說的情況看,你老公沒有兄弟,贍養公公婆婆也是你們的義務,何必為這點小事與公公鬧翻呢?我勸你還是順其自然,不要折騰。如果將來確實跟你老公無法過了,你再婚時,可以遷到后夫家。中國人孝敬父母是我們的美德。
熱心網友
這是不合法律的
熱心網友
胡扯,你老公也讓他老公這樣亂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