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知青返城子女,從9歲和爺爺奶奶長大,父母在農村,25歲時為了房子與自己不喜歡的女孩兒結了婚,她喜歡我。為了房子94年我進入了北京一家房地產公司,積攢了一筆錢公司在天津也給了我房子。99年我回天津創業,2000年和辦公室的女孩產生了婚外戀情我們相差10歲,我們愛得很深,懷著對妻子對孩子愧疚我離婚了。我的事業不順利曾負債累累,但她一直與我同甘共苦,2003我賣了公司還清了所有債務買了房子,各自找了工作,因為怕失去她我對她看得很緊,2004年3月我們領了結婚證,春節前我發現他與公司經理短信聊天至深夜至少三個多月,她說是工作上的事多,因為她是會計,再由他們聊得來,我今年33歲,她23歲,他們經理40歲,可是有好多跡象感覺她出軌了,但是沒有確鑿的證據,她死不承認,我們鬧得很兇,把家人都牽扯進去了,前天她求我不要離開她,我賭氣沒有答應,可今天她卻非離不可,態度堅決。家里人都勸我和她離婚然后和前妻復婚(前妻和她媽媽兩人帶著孩子過,還沒結婚,孩子在協議上是應由我撫養的)。我在網上尋求幫助可是沒有感覺合適的答案,回去吧,和前妻沒有感覺只能是盡父親的責任,和現在這個結婚吧,又沒安全感,將來面對孩子的問題會很多,但和她在一起卻很快樂,懇請朋友們幫我出出主意吧,請不要調坎,我很迷茫,很難受,謝謝各位了。[我周圍知青返城子女大多婚姻不幸福,離的離散的散,我們是否人格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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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是婚外戀造就的夫妻,相互之間不信任是難免的,因為這是你對家庭不忠,她對女性同類的不體諒的結合。但凡善良的男女,對為自己生了孩子的妻子,哪怕是沒有天崩地裂的愛,還是不忍心離婚的;作為女性,如果她能忍心把自己的快樂建筑在另一個女人的痛苦和一無所有上,也夠自私的。我看你寫的時間,她認識你的時候年齡很小,現在她已經成熟了,當然還很年輕,象你這樣不忠的丈夫感情上她沒辦法放心,你又破產了,金錢上她也沒有多少指望了,即使不離開你,你認為她會好好對你嗎?她還有青春,這是她的資本,而你四十之前不能起來,恐怕她離開你是遲早的事情。你前妻那么無辜,還替你帶著孩子,換做一般女人,既然孩子給你了,就讓他插在你和新歡中間,讓你們難受去。你前妻很善良,我想她值得也應該有你的愛,或者有別的男人愛她。為了你的 孩子和你的良心,為了你對她的愧疚,和她復婚吧。就算婚后她可能耿耿于懷,可是你想想她受的傷害,慢慢彌補吧。我想這樣好過你和這個妻子相互各懷鬼胎的婚姻。至于你的人格問題,可能受苦太多的人,很少想到給予。這個女孩的年輕或者還有美貌給了你快樂,但是你想過你妻子給予了你什么,你又給了她什么。我想你應該多想著給與。當年你為了房子結婚,難道你妻子就是一個必要條件,她不該得到你的愛嗎?現在房子是你的,她和父母孩子住在一起,你想你干的是什么事情!!!!!!!你要永久的安心,還是不要做缺德的事情了。回妻子孩子身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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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女孩這么做,說明她并不是真的愛你,真心實意地想跟你過一生.而你老婆雖然是你不愛的,但她會真心實意地對你,但是你現在搞成這樣的局面,再回去跟前妻生活,你前妻的心里也會有很大的陰影.所以你還是逃出感情的旋渦,兩個女人都不要,再另覓知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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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錯在兩個地方;第一,為了利益和不愛的人結婚。當然在這個物欲橫流的社會,這種現像太普遍了,無可厚非。但放眼看去,這種人的婚姻生活多半是不幸福的。第二,“沒有確鑿的證據,她死不承認,我們鬧得很兇,把家人都牽扯進去了”。一個女人,在你最困難時對你不離不棄的女人,別的不說,有一點是不可泯滅的,那就是他是個有良心,對你是有感情的!如果你和小你十歲的女友還沒有結婚的話,你應該很慎重的考慮一下。婚姻不光有愛情就夠了的,正如你所說的那樣,將來還要面對很多問題和不安定因素。你們是否有同心協力解決難題的勇氣,未來的步伐是否一致、、、目前的境況是否能夠解決,你們還能破鏡重圓嗎?是否能夠真正的和好?放棄有時候也是美麗,人應該在適當的時候學會放棄。你前妻應該是個很不錯的女人。真的。但感情是不能勉強的。如果和你前妻復婚后,你能做個好老公,對家庭有責任的好父親嗎?如果自己都不能肯定答案,復婚也無非是對對方的再次傷害!不要輕易決定,也許時間可以證明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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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活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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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前妻復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