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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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弄明白了什么是弱者,街頭行乞的你說是不是弱者,可是現在以此為業的大有人在,早上是衣著破爛的乞丐,而晚上是開明車、穿明牌、去酒店、找小姐的大款,平時看上去他們也是弱者,大家有錢的幫個錢場,沒錢的也投以同情的目光,可是到后來卻養出了一群四體不勤、不耕而食的廢物來,你說這樣的弱者該不該同情?這些乞丐不是弱者,而是打著弱者名頭的騙子。還有一群人,老實巴交的,三棒子打不出個屁來,無論什么事情就知道傻笑,不管是誰都欺負、欺負他,這也是弱者,可是沒見誰同情過他們,柿子就撿軟的捏的心理已經在絕大部分中國人心里根深蒂固了,從小就知道欺負人的孩子,長大了哪還能有同情心去同情別人,所以,這些該同情的弱者,反而得不到同情,就算是同情了,也是假惺惺的,誰會那么大方,把自己的福利分出來給他們?不可能!還有一部分人,是病人,病得很厲害的病人,但卻可以治,比如白血病,是可以治好的,但需要錢,這錢哪兒來?國家才不管呢!這樣的病人多了,有錢就治,沒錢倒霉,所以,媒體就開始宣傳,號召有錢的、沒錢的,反正都是些個好心人給捐款,說好聽的,是愛的奉獻,說不好聽的,就是拉上一批愿意出頭露面的有錢人,花錢給自己買個上鏡頭的機會,國家樂了,你們有錢正好,上面說了,這樣的病人多了,你有錢,那你就拿吧,今天來了個白血病,明天來了個癌癥,后天又來了個……,反正您就準備好案板子等著挨宰吧,那些都是弱者,您同情吧,確實值得同情,可是光同情有什么用,您得出點血,可您有多少血可出?是嗎?到最后,最該值得同情的就是自己了,因為看來看去,大家都值得同情,除了自己之外,誰都看上去那么可憐,都有自己的傷心事兒,今天他下崗了,明天她失業了,都靠政府那點救濟金活著,掃大街沒人干,一個月一千呀,可就是沒人干,寧可拿那不到三百塊錢的救濟,那不,現在都是些鄉下人在干,人家不愛面子,就愛錢,一個月一千,那可是人家在地里刨一年的收入呀,除去伙食費、房租,兩年下來就是個萬元戶,可是城里的下崗職工餓死了也不干這樣的活,這就是“骨氣”呀,可以跟孔乙己有得一拼了,這也值得同情呀,人家多有尊嚴,而咱們自己還在替別人打工,所以,咱們只好去同情人家一下子。反正呀,當今世上可憐人多呀,值得同情的人也多呀,可別同情錯了人,帶著孩子向你要錢回家的,跪在地上穿著時髦的大學生,拿著工作證來尋親的老干部,全部鼻涕眼淚的一塊流,真讓人同情呀,可是同情歸同情,現在是個人拿到鏡頭面前就能演戲,誰敢把自己的同情心當個肉包子?丟出去就撿不回來了,也不敢撿,到了人家嘴里的肉,你再想要,那可別怪人家護食,誰讓你同情來著,這不是自找的嗎?樓主的一句話可謂真理“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贊同,一千個贊同,但勸您各位以后遇到這樣的可憐之人還真要加點小心,不然吃虧是小,就怕氣出個好歹來。好了,就說這么些吧,說出來了,心里也好受多了,希望您各位看著也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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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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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者么,咋說呢,不需要同情,只需要幫助,一個社會必須有足夠的保障措施來維護弱勢群體的權益,因為每個人都有可能變成弱者中的一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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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種說法都不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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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高唱《愛的奉獻》吧,構建和諧社會,需要人人奉獻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