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為長老!~~~300-500字的作文。要求:先寫春天的好處,再寫春天讀書的壞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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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彩奪目的春天 隨著又一場飄飄揚揚的瑞雪落下,大地不再是白雪皚皚,泥土濕漉漉的,萬物被融化了的雪水滋潤,顯出了勃勃生機。這是春姑娘奇異的法術,驅走了寒冷的冬天,送來了春的氣息。   春風喚醒了萬物,它們結束了冬眠,揉著惺忪的睡眼,在這初春的微風里,盡情的展示著自己。你看,桃樹伸展著細細的枝條,吐出嫩嫩的細葉,鼓起飽飽的花蕾,開出了粉紅色的花朵;柳樹吐出了嫩綠的幼芽,晃動著她那又細又軟的枝條,在微風中翩翩起舞;小草伸出頭來,悄悄的鉆出地面,高興地向周圍的小伙伴們打著招呼:你好!你早!嘻嘻嘻嘻!……大街上的大人和小孩們,早已脫掉了厚厚的棉衣,換上了美麗的春裝。愛美的小伙子和姑娘們,穿著漂亮的風衣和裙裝在街上漫步,就像走在時裝表演的舞臺上。   萬物像趕集似的聚攏過來,沉寂了一冬的大地,頓時變得更加熱鬧起來。田野里,麥苗開始生長,大地一片蔥綠;小河中,冰雪早已融化,到處都是潺潺的流水聲;山綠了,地綠了,到處都是綠色。在這一片綠色中,五顏六色的野花競相開放,把大地點綴得萬紫千紅、五彩繽紛。小鳥在樹林里、小河邊,輕盈的飛來飛去,嘰嘰喳喳,歡快的鳴叫著。它們一會兒由這個枝頭飛到那個枝頭,一會兒又由那個枝頭飛到這個枝頭。快活的小燕子由南方趕了回來,唱著動聽的歌兒從樹梢上掠過,它們一會兒由河東飛到河西,一會兒又由河西飛到河東。小河里,成群的鴨子跟著鴨媽媽高興的游來游去;勤勞的農民伯伯早已在這大好的時光里,開始了新的耕耘……   啊!這真是一幅精美絕妙的圖畫。它是春姑娘送給人們最好的“禮物”。這“禮物”的名稱,就叫“光彩奪目的春天”。   2005年2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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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不是讀書天 2003-1-22 13:22 網人武漢站 冉捷   開春了。  春天不是讀書天。春天里誘惑太多:“天街小雨潤如酥,草色遙看近卻無”;“幾處早鶯爭暖樹,誰家新燕啄春泥”。春天里應該去遠足,去踏青。當然,最應該的還是談戀愛。就連小動物都知道,春天是戀愛的季節。所以,春天即便要讀書,也只該讀“情書”。  但,春天里讀不得書,其他時候就讀得么?也讀不得的。春天不是讀書天,夏日炎炎正好眠,秋有蚊蟲冬有雪,收拾書本好過年。沒什么讀書的季節。  讀書也未必有什么用。“書中自有黃金屋”,“書中自有顏如玉”,都不過是一幫窮酸秀才編出來自欺欺人的鬼話。當然極個別讀書讀發達了的也有,但這并不能證明讀書有用。因為他們一旦升了官發了財,先前讀過的書便都束之高閣了。可見還是沒有用。    那我們為什么還要讀書?  或者說,讀書的理由是什么?  我不知道別人是為什么。在我自己,則是因為害怕。   一個人的童年,大約難免是要伴隨著恐懼的。如果他還曾經有過在黑暗中獨處的經歷,這種體驗就會更加該骨銘心。記得小時候,最不喜歡或者說最害怕的事情是到了晚上媽媽還不回家。所以,一到太陽下山,我就會站在路燈下等媽媽。那時正好在搞“三反五反”,我媽媽雖然只是一個小職員,也不能按時下班的,因此我常常在路燈下一站就是幾個小時。當時負責看管我的三姨還是個中學生。她這個大姑娘拿我這個小男孩毫無辦法,怎么哄也哄不回去,直到她后來學會了講故事。  講故事,大概是人類克服恐懼最古老的辦法了。  恐懼是人類一種不可磨滅的遠古記憶。正如嬰兒落地的第一反應是放聲大哭,人對世界的第一體驗也是恐懼。對于初萌的人類來說,世界是美好的,更是恐怖的。它固然是溫暖的陽光,和順的風雨,可口的野味,卻也有狼蟲虎豹、兇禽猛獸、水怪林妖。尤其是一到晚上,它就變得猙獰恐怖,陰森殘忍、鬼哭狼嚎。赤身裸體一無所有的人類只能躲進洞穴,相互偎依在火堆旁苦熬。不知那漫漫長夜何時才是盡頭。  長夜這個概念就是那時形成的吧?如果那夜晚很美好,人們只會嫌“春宵苦短”,不會說“長夜難明”。夜長夢多啊!這時,一個年長的人開口了。他說,我給你們講個故事吧!  我們現在已經很難知道最早講故事的那人是誰,但我們根據自己的經驗可以得知,那些被黑暗和恐懼包圍的洞穴人將會平靜下來,最后安詳地睡著,就像嬰兒在媽媽的歌聲中睡熟一樣。正如“詩是我們悲哀時的催眠曲”(格羅塞《藝術的起源》),故事也是我們恐懼時的鎮靜劑。誰都知道,人們講故事最多的時候是晚上,而晚上的故事中最吸引人的又是鬼故事(恐怖故事)。黑暗中聽一個人講鬼故事,那種體驗是驚心動魄卻又極具快感的。幾乎沒有人能抵御那擋不住的誘惑(太小的孩子除外)。事實上,只有故事中虛擬的恐怖才能戰勝生活中現實的恐懼。這是人類運用自己的智慧進行的一場“以毒攻毒”的自衛反擊戰。向著荒蠻的外部世界,也向著脆弱的內心世界。后來,又有了書。有了講故事的書,也有了不講故事的書。  沒有人會愚蠢到把書等同于故事,但據我個人的經驗,讀書的愛好卻多半開始于聽故事。一個人,如果從小就特別愛聽故事,那么他長大以后多半會愛讀書。我之所以要說“特別”,是因為幾乎沒有不愛聽故事的小孩,但特別愛和一般的喜歡還是有區別。特別愛聽故事的孩子不會滿足于聽大人講(大人能講的故事畢竟有限,何況講故事的要求也未必總能得到滿足),他還會想辦法自己找故事來聽。最會講故事的是誰呢?是書。于是,他就會養成讀書的習慣,成為一個讀書人。如果他不是但愛聽故事,也愛講故事,那他就還有可能成為一個作家,一個寫書的人。  我現在好歹可以算是一個讀書人甚至寫書人了。但我仍然愛聽故事,尤其是愛聽鬼故事。我最愛看的書是偵探小說,而看過以后終身難忘的,則是兩個英國作家講的兩個恐怖的故事“《巴斯克維爾的獵犬》和《隱身人》。記得那是上中學時,一天夜里讀完《隱身人》,竟不敢走出房門去上廁所,因為我不知道那隱身人是否就站在門口。也就在那一刻,我突然明白了,原來世界上最可怕的不是看得見的東西,而是看不見的東西。書的好處,就是能把看不見的變成看得見的。從此,每當黑暗包圍恐懼襲來,我便讀書。而且,正是因為讀書,我不變得喜歡一個人獨處,哪怕窗外北風呼嘯,一團漆黑。我不再是路燈下等著媽媽回家的小男孩,也不在乎是不是有很多人和我在一起。當然,我也不一定要讀故事書。  不過,這似乎不該是春天講的話。  春天不是讀書天。春夜里即便鬧鬼,那施施然前來造訪的,也多半是帥呆酷斃的男鬼或美艷絕倫的女鬼,怕什么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