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落榜,如果我想復讀。復讀1年后再參加高考,考出后錄取的分數是不是先要減幾十分,才能錄取?例如:我考得590分,如果廣州大學錄取線為560,那先減我30分,就是560分,剛好為錄取線分數,這樣錄取法?

熱心網友

絕對不會,復讀生錄取時與應屆生一視同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