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雙方戶籍在同一個派出所,已領結婚證,欲立新戶,因無住房,戶籍部門不同意,符合法律規定嗎?這里派出所(徐州市大屯煤電公司公安分局繡綺園派出所)規定:有結婚證,符合建立新戶的夫妻,沒有住房,不能辦理新戶口本。(理由是有一欄“住址”無法填寫。)請問這個規定符合法規嗎?
熱心網友
應當有獨立產權的房屋,戶口才可以遷入。派出所做法合法。
男女雙方戶籍在同一個派出所,已領結婚證,欲立新戶,因無住房,戶籍部門不同意,符合法律規定嗎?這里派出所(徐州市大屯煤電公司公安分局繡綺園派出所)規定:有結婚證,符合建立新戶的夫妻,沒有住房,不能辦理新戶口本。(理由是有一欄“住址”無法填寫。)請問這個規定符合法規嗎?
應當有獨立產權的房屋,戶口才可以遷入。派出所做法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