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向法院審請財產保全需要10%的擔保費,請問交了以后會退還嗎? 拿不出錢怎辦? 我有工作,但工資不高,還要養孩子,入不敷出的,他一分錢也不給我們母子.很多時候都是娘家接濟我們母子. 現急需向法院審請財產保全,可拿不出擔保費怎辦?
熱心網友
您好,財產保全費是法院立案審理費用的一種,是不予退還的。它與案件受理費一樣,由敗訴方承擔或由雙方共同分擔。如果您對交納擔保費確有困難,可以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免交。
熱心網友
申請援助,找婦聯。
熱心網友
這樣的規定是不合理的。 目前的情況下,一般都是迫不得已的情況,才到法院起訴打官司,但法院卻收財產保全的擔保費,有的地方是全額交納,也就說,如果有欠款30萬元起訴,你起訴時需要交納30萬元擔保費。 法律的這種規定無非是讓老百姓更加打不起官司! 而法院無非是為了收取更多的擔保費,在帳戶中積累更多的沉淀資金,盡管長利息就可以了。 你想,利息也是一個不小的數字呀! 沒有好的辦法,交不起,只有不保全了,或者,干脆不打官司了。
熱心網友
向法院提出財產保全是要繳交財產保全費的,收費的標準是1%,而不是10%。申請法院進行財產保全的不但要交費,而且要提供財產擔保的,否則法院不予支持的。若交納保全費有困難的,可向法院提出書面申請,經院領導批準,是可以緩交的。
熱心網友
坦率地講,那是沒有辦法的事情,除了你去借錢之外別無他法。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訴前財產保全必須提供擔保,沒有相當于保全財產數額的財產擔保,法院將駁回申請。訴中財產保全個人申請的也需要提供擔保,法院提出的,可以不提供擔保,但是這種情況極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