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歲9個月,倔強,凡事對著干,求解決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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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孩子處在第一個反抗期的表現。一般孩子到兩歲左右,心理迅速發展、自立、成熟的表現,是發展他們自信心和獨立性的大好時機。這時,他們能用語言表達自己的要求,行動更獨立了,手也更靈活了。這也是孩子自我意識的萌芽時期,他開始把自己從周圍的人和事物中分離出來,從認識自己的東西和別人的東西,逐漸認識了“我”和“別人”的關系。國外的研究機構進行追蹤研究,結論是有反抗精神的兒童,張大后能辦事果斷、有個性和意志堅強的人。因此,我們建議對小兒反抗期的行為表現不要橫加指責、干涉,要因勢利導,尊重他們的主張,支持和幫助他們干他們想干的事情。其次,要對他們有耐心,不要強迫命令,適當的時候可以采取轉移法,轉移他們的注意力。當然孩子提出不合理的要求時,也要敢于說“不”,不能一味順從,重要的是要使他知道什么該做,什么不該做,這對今后健康的心理發展很有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