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在職教師,業余考了律師,如要拿到律師證,需有一年的見習經驗,他準備拿到證后即去當律師.他現在每周需去一天到律師事務所見習,校長沒準他的假,他照去;因此,算他曠工,扣工資、獎金,他不服。認為自己去的這一天沒他的課,自己的時間可以自由處理,跑到工會去理論。我的問題是:1.教師(初中)可以去兼職嗎?2.沒有課就可以不到校嗎(學校規定沒課也要到校)?3.不準假就可以走了嗎?4.扣工資獎金違法嗎?

熱心網友

學校當然希望有穩定的教師人員了,現在校長都知道你有想走的意思了,那當然不會讓你占這么大的便宜了,"吃著碗里的,還搶著鍋里的",你想想如果是你的員工這樣,你會準假嗎?兼職當然可以,那是你的自由,但是你占用了學校上班的工作時間,這樣有點不太合適,如果是周末去那誰都管不著你.學校有學校自己的制度,你這樣的行為算你曠工和扣你工資是決無非議的,因為校長沒準你假對吧.他因為這個處分或是開除你都是可以的,你想是這么個理吧.你不是學法律的嗎,我想你很快就會了解到了.

熱心網友

你的工作是本職。有其他想法,完全可以。但不能違背本單位制度。

熱心網友

要跳槽了,就不要計較了。這是特殊情況,沒必要來討論。

熱心網友

這幾個問題都是不行的。兼職是不行的,中學是坐班的,有事出門是要請假的,你不上班扣你錢有錯嗎?

熱心網友

中學教師是不可以兼職的。

熱心網友

當中學老師多不自在呀,本來中學是不要求坐班的喲,干脆跳槽算了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