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王女士)在99年簽了一個房屋買賣合同,在辦理產權證進行測量,發現實際面積比合同上多3.4%不知應該如何進行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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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房的銷售面積是指購房者在與開發商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約定的建筑面積,即套內建筑面積與分攤公用建筑面積之和。即:商品房銷售面積=套內建筑面積+分攤的公用建筑面積。  套內建筑面積的計算方法:套內建筑面積=套內使用面積+套內墻體面積+陽臺建筑面積。(1)套內使用面積:住宅按《住宅建筑設計規范》(GBJ96-86)規定的方法計算,其他建筑按照專用建筑設計規范規定的方法或參照《住宅建筑設計規范》計算。(2)套內墻體面積:商品房套內使用空間周圍的維護或承重墻體,有共用墻及非共用墻兩種:[1]共用墻包括各套之間的分隔封墻,套與公用建筑面積的分隔墻以及外墻(包括山墻);共用墻墻體水投影面積的一半計入內墻體面積。[2]非共用墻墻體水平投影面積全部計入套內墻體面積。  商品房分攤的公用建筑面積計算公式:  公用建筑面積=整棟建筑的面積-各套套內建筑面積之和-已作為獨立使用空間租售的地下室、車棚、人防工程地下室。  公用建筑面積分攤系數=公用建筑面積÷各套套內建筑面積之和。  分攤的公用建筑面積=各套套內建筑面積×公用建筑面積分攤系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