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畢業后參加“革命”工作有二十多年的我卻享受不到一個社會公民應有的保障和待遇——“社保”。正因為此,再職成了老大難,手續無法辦;再婚也難,沒養老醫療等保障誰敢要?。現在我已50了,步入老年更感生存壓力,危機四伏,后顧憂心忡忡。曾幾次尋求幫助都以生氣上火增添白發而告終,幾乎是心力衰竭。找誰都不對,誰都無法管!。因為93年開始強調企業參保時,我所在的單位不規范沒人給辦,后來也倒閉了。而之前在那些正規單位時,又沒養老醫保這一說。前者找不著,后者無法找。不僅沒有社保失業多年也沒有最低保障,身體健康有知識有能力卻不能自食其力也實在羞愧難當。可是又有什么辦法呢,找過街道因沒有失業證無法接待,而我是“干部編制”又無法辦下崗失業證,這真是不倫不類!。共建和諧社會要以人為本,我想不管怎樣都不應剝奪一個公民應享有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