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
找一些對自己有意義的事情去做啊。記得我一上大學就一直在忙,心想,有事情忙總不會迷失自己吧?結果到大三才恍然大悟,我要為自己做點事情了,而不再為了別人。我忘記了是哪個女作家說的話了:……(前面也記不得了)一定要先娛己,后娛人。
重新確立人生目標 為了父母 更為自己 奮斗幾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