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該如何對待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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窩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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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當時我駐南使館記者(?)被炸死,美國應負全部責任。因為:A.美國干涉別國內政,已經嚴重觸犯了國際公約;B.我記者系因公殉職,而這一切都是因為美國的錯誤做法。2.由于我國與美國在1972年剛剛恢復外交關系,國家領導人不想把中美關系搞得很僵,所以才采取了這樣折衷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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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沒水小河干,沒有強盛的國家又怎能有個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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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當當前國家的第一目的是穩定和經濟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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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認為吃力的很得當!之所以這么說是因為那時候我們國家的經濟,軍事都不敵美國,一旦開戰,受損失的是我們。而那時侯我們既沒有達到報仇的目的又沒有更好的發展經濟,這樣以來,我們就還要幾十年才能趕上美國。俗話說,君子報仇十年不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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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有他們的難處,理解萬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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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得當!在雞蛋沒有變成鉆石時最好是暗修內功,不去碰石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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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說處理得當,畢竟美國又道歉又賠償,美國又是中國第一貿易大國,關系太僵對中國經濟發展不利,當初法國賣給臺灣幻影2000戰斗機時,我國就令法國關閉廣州領事館,迫使法國聲明不再向臺灣出售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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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如此,說別的沒用中國報仇,一百年不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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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陪了不少錢,再多來幾次,外交部就發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