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句話有錯誤嗎?為什么?1、對特定物和特定行為的給付之訴,由于作為訴訟標的的訴的聲明的內容是特定的,所以僅憑訴的聲明就可以將訴訟標的識別出來。2、當事人請求確認其并沒有侵權屬于否定的確認之訴。

熱心網友

第一題,對第二題,錯答案參考中央黨校出版的《民事訴訟法學》第44頁,46頁。

熱心網友

第1題根本看不懂,中間那句話不合邏輯,“訴訟標的”是特定物與特定行為,“訴的聲明的內容”不同于“訴訟標的”,而是“請求給付訴訟標的”。第2題不應當屬于“訴”,而是“抗辯”。